应让机动车在斑马线前避让行人 成为武陵出行文明的“名片”
午饭后,我习惯性的拿出手机点开微信朋友圈,一则真实的视频消息让我思绪翻滚,我一遍又一遍的看,最初内心一紧张,先是庆幸,随后逐渐转为深沉思索。
事情的原委是:北正街小学恒大校区组织学生举行秋游活动,一个扎着两只羊角辫的漂亮小女孩蹦蹦跳跳过马路,她是那样快乐的行走在斑马线上。这时候,意外发生了,一辆小轿车撞向了她,小姑娘被撞倒了,就当我认为悲剧已经发生的时候,这个孩子竟然坐了起来,哎呀!孩子没有受伤,真好啊!我被提吊的心此刻才放下。我关注着这个孩子是否受伤?如是一遍遍反复看视频。意外事故发生的路段我是这样的熟悉,画面中的斑马线是那样的刺眼,讽刺着肇事的机动车主,像是对着他喊:“见到我了,你就不能停一停吗?”是啊!你应该停一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孔子说过,“不学礼,无以立。”现代著名诗人冯雪峰也说过,“我们不要把眼睛生在头顶上,致使用了自己的脚踏坏了我们想得之于天上的东西。”身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市民,应当自我约束,让机动车在斑马线前停下避让行人成为武陵城市出行文明的“名片”。(武陵区审计局 余向瑜)
编辑:刘译锴 编审:张馨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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