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
为深入学习、弘扬“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邹碧华同志的无私奉献精神,5月25日下午,常德市武陵区财政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共同前往常德潇湘电影院观看了电影《邹碧华》。该片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生前事迹改编,讲述了邹碧华同志光辉而短暂的一生: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坚持司法改革而鞠躬尽瘁,充分展示了“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的高尚品质。
邹碧华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投身司法事业26年。2014年12月,他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邹碧华去世后,中宣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他的先进事迹被媒体广泛报道,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学者型法官,关爱式家庭。在工作中,邹碧华同志是知名的学者型法官,生活中也充满着家的关爱。在电影《邹碧华》中,主人公的办公室和家中书房令我印象深刻,书柜从天花板一直到地上,每一格都挤满了书。书房里有几千本书,就连桌子底下也堆满了书,而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法律书籍,邹碧华每天回家待的时间最多的地方也是这里。邹碧华同志,是一个对知识如饥似渴的学者,一个真正把法律当做一项事业来做的人,一个想要向外传递中国法律界声音的普通法官。无论在公开演讲场合,还是私人交流场合,邹碧华都是一个“讲真话者”。这种品质,加上他本身具备的专业素养,被法律学界广为推崇——学界称之为“学者型法官”。然而,对工作如此忘我的邹碧华,却没有忽略对家庭的关爱和对家人的关心。妻子唐海琳是邹碧华的大学同学,1990年双方步入婚姻的殿堂。多年来,夫妻俩相敬如宾,海琳每天给邹碧华做两件事:给他泡一壶红茶,给他掏一掏耳朵。邹碧华知道唐海琳眼睛不好,平时很心疼她,但掏耳朵这事儿一定要海琳为他做。邹碧华专门买了一个耳勺,每次要海琳掏,觉得很享受。电影中,邹碧华在《要件审判九步法》编写完成后,更是邀请妻子和谐共舞,在优美的舞步中共同交流和探讨着,无不彰显着家庭的和谐和友爱。
“铁人式”奉献,甘当“燃灯者”。电影中,邹碧华同志最常说的的三句口头禅就是:“没事,我不累”;“你们先去忙吧”;“没事,有我在就行”。邹碧华的时间总是被撑得满满的,白天奔波、晚上钻研、假日加班,两年并成一年用。日常开会期间,一边在会上发言,一边还不时审阅其他工作材料成为了邹碧华同志的工作常态,每个时间环节衔接紧密,每个时间段任务满满。一路风风火火,行色匆匆,绝不浪费一丁点时间。致力于司法改革工作的他总是亲力亲为,介绍司法改革进展的几百页PPT,都是他自己加班加点亲自完成的。他总说,只要我能完成的,我尽量不麻烦你们。在同事眼中,工作连轴转的邹碧华向来没有官架子,讲话、做事方式颇具务实主义者作风。同时,邹碧华同志也是一名有理想有追求的燃灯者。他撰写的著名文章《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得到了法律人的一致认可,在律师界广为传颂,被《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高度评价为“三个一”:一篇讲道理、讲清理、讲法理的好文章;一个平和客观、客观理性、理性正面的好法官;一种认真对待、理性看待、真情善待法官与律师关系的好主张。他认为,法官与律师之间应当互相尊重,职业共同体的构建要先从法官做起,法官应当包容、超越、谦和、关怀,具有清醒的职业认知和高尚的精神境界。同时,他精心出版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一书,曾被赵旭东教授断言“可被视为对法官裁判方法进行研究的第三种进路——实证的方法”。对于许许多多法律人来讲,邹碧华院长就是一位燃灯者——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点亮灯火。
真诚“同理心”,做良心法官。“我们要有一颗同理心,做法官也好,做调解员也好,一定要有这种情怀。”邹碧华常常在上课时对法官们说,“只有具备了同理心,你才能设身处地地替他考虑问题,替他去设想各种方案,动用你的全部智慧帮他解决问题。”在很多同事眼里,邹碧华常常有惊人之举:为了宽慰一个与丈夫分离15年的上访妻子,他会带着信访干部亲自登门开导,从早上9点一直聊到下午3点;为了缓解一位老人对历史老案的内心纠结,他会耐心解释案件处理情况,并欣然与老人在家合影留念;为了让一名退休工人感受到尊重,他会拿出自己的名片送到老人手里。每逢春节他都会带着信访干部走访上访户。甚至在北京中央党校学习的一年,他也不忘给每位上访户写慰问信,每封信的内容都不一样。在协调基层法院涉及“乐客多”超市的141起债务纠纷时,邹碧华从涉案金额高达2300万余元的群体性诉讼中发现,外方投资者通过离岸公司方式投资内地,可能会导致“乐客多”众多债权人的利益受损。他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建议加强监管,建立商业领域经营风险预警机制,从而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在参与处理社会高度关注的上海社保基金追回专项工作时,邹碧华指导相关法院公正高效地审理了近20起社保基金系列民事案件。在追索38亿元陷入僵局时,他提出先予执行的破解方案,为上海老百姓追回、保全了上百亿元。当一位患白血病的孩子因为生命垂危而想状告自己父母时,邹碧华带领立案庭和少年庭法官,认真研究法律依据,果断作出立案决定,使得案件迅速开庭,为孩子争取到了宝贵的救治费用和时间。在邹碧华22年的法官生涯中,他审理、参与审理或指导的民事、商事、执行、少年审判等案件,无一不显示出他在法律专业上的睿智和对当事人的体恤。邹碧华第一次把当上法官时,远在江西老家的母亲再三叮嘱他,一定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而这也成为了他一生的追求,一辈子的坚守。2008年9月,当事人沃根生83岁老母亲居住的阁楼起火,老人不幸葬身火海。沃根生悲痛不已,认为物业公司应对火灾承担责任,于是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但由于缺乏证据,沃根生最终败诉了。判决以后,他不服,一年接着一年上访。邹碧华得知这个情况后,主动接待了沃根生,并提出要去现场看看。来到现场,邹碧华拱着腰一级一级走上发黑的楼梯。阁楼很矮,邹碧华的头几乎要碰到楼顶的横梁,他非常认真地听完沃根生的讲述,神色却变得越来越凝重。回来后,他对信访法官说:“这个案子的判决没有问题。但我们做法官的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这样一位60岁的老人为了母亲的事四处奔波,我们一定要将心比心,要让他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的尊重,这才是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在邹碧华的直接指导下,信访法官联系了街道、电力、消防等多个部门,为沃根生仔细分析了起火原因,并协助沃家修缮了阁楼。沃根生非常感动,拉着信访法官的手,连声道谢。2014年12月15日,当他听到邹碧华去世的消息后,夫妻俩连夜从外地赶回上海,但还是没能赶上追悼会,他们难过地说:“一直希望能有机会当面谢谢邹院长,但再也不会有这个机会了!”
观影结束后,我还沉浸在邹碧华的感人事迹中,久久不能释怀。邹碧华同志,如同一只神圣的“庭前独角兽”,为社会洒下光明,为法庭驱逐黑暗。他虽然无法控制人生的长度,但可以控制它的宽度。回首那些感人瞬间,一个大写的“人”字是邹碧华留给世间最好的纪念。(武陵区财政局 肖维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