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开展“商务文明”实施活动方案
常武文明委〔2017〕4号
武陵区开展“商务文明”实施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四个一”的要求和目标,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2017年“文明武陵、从我做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以开展文明集市、文明经营户、文明餐桌创建活动为抓手,引导各农贸市场、商场和餐饮行业及个体经营户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节俭惜福,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形象,由区商务局牵头,工商武陵分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参与,开展武陵区“商务文明”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武陵区“商务文明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何彦兵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贻忠 区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蒋 俊 工商武陵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段志刚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区商务局、工商武陵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局长陈贻忠同志兼任,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集市”、“文明经营户”、“文明餐桌”的评选活动,积极倡导“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文明新风,商户之间比诚信、比文明、比服务,营造争做文明经营户、争创文明集市的浓厚氛围,使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真正入耳、入脑、入心,丰富小康生活内涵,弘扬武陵精神,为把全区打造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奠定坚实的精神文明基础。
三、活动内容
重点抓好以下3项创建活动。
1、开展“武陵区文明集市”创建活动。范围:从全区25个农贸市场开始,并逐年延伸到武陵区所有农贸市场、工贸市场和大型商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2、开展“武陵区文明经营户”创建活动。范围:拥有合法主体资格在我区从事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经营户(含企业)个体工商户。(牵头单位:工商武陵分局)
3、开展“武陵区文明餐桌行动”。范围:全区所有餐饮经营户、单位食堂。(牵头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实施步骤
第一年全年活动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制定方案(2016年11月至20日前)。通过广泛发动,在全区农贸批市场、商场企业、餐饮食堂宣传以“文明武陵、从我做起”主题的“商务文明”的创建活动的目的、内容和意义,引导开展全区共创全民共建。制定下发“商务文明”创建活动方案及考评细则。在市场、商场、酒店、食堂醒目位置安装数字显示屏,将“文明武陵从我做起”主题创建活动的意义、目标、内容、开展情况作为常态内容长期滚动播报,引导广大市民文明从我做起。在活动过程中,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对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开展氛围。
2、实施活动全面推进(2017年1月至11月)。针对武陵区“商务文明”中各项创建活动强化措施、专项提升和全面推进。
将“文明集市”与“星级文明农贸市场”评选活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相结合,区商务局每月进行一次评比打分,每个季度将打分评比排名情况进行公示。年底按照总分从优推荐,报武陵区“商务文明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核。
重点在成型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内开展“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按评比标准,对所有经营户进行打分排名,每季度进行公示,并将特别优秀经营户推荐到区商务、工商局,年终进行表彰。由工商武陵分局初审合格后报武陵区“商务文明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核。
由市区教育局推选10家学校,各乡街推选10家大型餐饮单位和10家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首批试点单位。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试点单位签订协议,开展“文明餐桌示范食堂”、“文明餐桌示范店”创建活动,并在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开展志愿者活动、执法监督行动和行业协会自律行动。区食药监局进行评选,从中优选20家“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单位,报武陵区“商务文明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核。
统筹利用和协调好市区各类媒体,创新形式和方法,开设专题和专栏,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引导主流舆论,弘扬正能量。对违法经营、管理失职的不文明行为及时曝光,加大社会监督力量,促使其尽早进行整改。
3、检查评价总结表彰(2017年12月)。对武陵区“文明集市”、“文明经营户”、“文明餐桌”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评价和表彰。共评选出5家“文明集市”,100家文明经营户(农贸市场内25户,大型商场超市内25户,其他经营户50户)、20家“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
第二年,“文明集市”创建活动范围延伸10家武陵区工贸市场和大型商场:常德万达广场、常德友阿国际广场、华润万家、常德钢材大市场、梅尼广场、常德居和嘉美生活广场、天济喜来登、大润发、常德废旧大市场、常德春天百货。在大型商场、超市中推动“文明集市”创建。
开始将“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逐步覆盖全区经营户。
通过总结试点学校食堂,餐饮企业的经验,“文明餐桌”行动将在全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宾馆酒店、餐饮企业普遍推广。创建“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达到50家。
第三年,“文明集市”创建活动范围继续延伸10家武陵区工贸市场和大型商场(按企业发展规模情况当年确定延伸对象)。在我区工贸市场、大型商场中扩大“文明集市”创建覆盖范围。
继续将“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逐步覆盖全区经营户。
继续在在全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宾馆酒店、餐饮企业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创建“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达到100家。
第四年,“文明集市”创建活动范围继续延伸20家武陵区工贸市场和大型超市(按企业发展规模情况当年确定延伸对象)。进一步在我区限上商贸企业中扩大“文明集市”创建覆盖范围。
继续将“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逐步覆盖全区经营户。
继续在在全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宾馆酒店、餐饮企业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创建“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达到150家。
第五年,“文明集市”创建活动范围继续延伸至所有武陵区工贸市场和较大型以上商场。实现“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在我区农贸市场、工贸市场、大型商场中实现全覆盖。
继续将“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逐步覆盖全区经营户。
继续在在全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宾馆酒店、餐饮企业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创建“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达到200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商务文明”创建活动是“文明武陵、从我做起”主题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参与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落实,组建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领导有力、层次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积极探索、创新活动。积极探索推进“商务文明”实践活动的方式方法,使活动开展更有操作性、实效性。在宣传教育引导、文明习惯养成、创评机制运行等方面加强策划,善于运用新媒体、新手段、新平台推动工作,使活动成效明显,又能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听取民生民意,把主题活动落细落小落实。
3、加强评比,注重实效。根据行业领域、经营规模制定相应的评比标准,以点带面,重点突破。通过评选文明标兵,树立文明形象;曝光不文明典型,加强监督执法,遏止不文明行为。建立健全评价机制,适时对商务文明的推进情况进行有效评价。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活动带来的成效,实现全区经营者文明程度的提高。
六、表彰奖励
(一)表彰项目。
文明集市(参评单位的1/5),文明经营户(100户),文明餐桌(20户)。
(二)奖励金额。
1、获得区级文明集市荣誉称号的,由区财政发放奖金10000元。另外,区商务局对文明集市开展月评季奖和年终总评活动。
2、获得区级文明经营户荣誉称号的,由区财政发放奖金1000元。
3、获得区级文明餐桌荣誉称号的,由区财政发放奖金1000元。
附件:1、“文明集市”标准
2、“文明经营户”标准
3、“文明餐桌”标准
4、“文明集市”考核细则
5、“文明经营户”考核细则
6、“文明餐桌”考核细则
常德市武陵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